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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有冰红茶、九制陈皮、芒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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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40期通告,通报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清清水店销售的标称清远市龙之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飞来峡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惠城区恒心源饮用水服务部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锦源饮品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深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浮市万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非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菌落总数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在自然界分布广泛,是一种致病力较低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包装饮用水消费周期较长,铜绿假单胞菌的生长繁殖将增加危害人群健康的可能性。可能造成铜绿假单胞超标的原因如下:水源受到污染;生产过程过滤/纯化装置未正常运转;加工环境、设备和器具的清洁卫生有缺陷;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佛山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三水万达广场店销售的量贩基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揭西县旭日商场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揭西县棉湖好家民日用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水仙芒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其代谢物和蛋白质结合后稳定,故检测其代谢物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海水虾中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根茎类蔬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量值为0.2mg/kg。胡萝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乙酰甲胺磷是一种缓效型杀虫剂,适用于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水稻、小麦、油菜等作物,防治多种害虫。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乙酰甲胺磷在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中最大残留量为0.02mg/kg,芒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广州康诚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富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梅,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城区天润鲜生生活超市店销售的西红柿,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英德市英城瑶洁哲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本地小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蜜饯中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8mg/kg。蜜饯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时未对原料进行严格验收或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采用劣质原料,由生产原料或辅料带入到产品中,也可能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工设备、容器、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新会区大鳌镇多和百货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非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年八仙果,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南沙区大岗绮玲烟酒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陈皮(水果制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鹤山市沙坪佳丰源超市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酷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泰国风味芒果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塘厦志勇副食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馋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馋猫e族蒜香青豆和香酥青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烷氨基磺酸钠,是一种有机化合物。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的甜味剂,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商家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者是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非法添加所致。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造成。

 

  柠檬黄又名食用黄色4号,水溶性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柠檬黄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肝脏等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柠檬黄的最大使用量为0.1g/kg。蜜饯凉果中柠檬黄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计量不准导致终产品柠檬黄超标,也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未按标签标示生产,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东莞市乐孜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加乐?冰红茶(柠檬味茶饮料),茶多酚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佛山市百舒堂医药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新基坊分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佳洪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血蛋白肽亚铁口服溶液,钠和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茶多酚是茶叶中多酚类物质的总称,是决定茶叶色、香、味及功效的主要成分,主要包括儿茶素类、黄酮类、花青素类、酚酸类四大类物质。茶多酚对人体是有益的,具有抗氧化、抗炎等多种健康效益。茶多酚含量低于产品明示指标主要是原材料中茶多酚的含量不足,原材料检测把关不严格、生产工艺参数与配料计量控制不严密以及缺乏必要的检测手段等。

 

  钠是人体必需的常量元素之一,是保证机体水份平衡的重要物质。一般情况下,人体内钠不易缺乏,缺乏可造成食欲减退、倦怠、淡漠、哺乳期的母亲奶水减少等。特殊膳食食品中钠含量不达标,可能是由于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如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铁是人体重要的必需微量元素,长期膳食铁供给不足,可引起体内铁缺乏或导致缺铁性贫血,或引起免疫功能障碍。特殊膳食食品中铁含量不达标,可能是由于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如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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