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2015年较大幅度修订之后的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新阶段。
修订背景: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执法构筑了有效的法治屏障。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安全领域面临新形势新问题:网络零售、网络订餐、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校园食品安全、保健食品监管等领域出现新挑战,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中面临新问题。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
(一)压实主体责任
强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食品安全员从"可以配"调整为"必须配"。
建立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邮政快递安检制度:设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防范寄递渠道食品安全风险。
规范委托生产行为:明确委托方、受托方资质条件,落实委托生产食品安全责任。
(二)加强重点领域监管
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首次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纳入调整范围。
明确跨境电商责任: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进出口食品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进口食品源头管控和出口食品质量监管。
强化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管控:针对百姓三餐四季离不开的食用农产品,强化生产、储运、销售等全链条的过程管控。
关注"一老一小":针对婴幼儿辅食、保健食品,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都有更严谨的监管安排。
(三)推动智慧监管
"互联网+人工智能"监管: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应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关键环节安装监控: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
餐饮加工过程公开: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明厨亮灶"升级为"互联网+明厨亮灶"。
(四)优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风险监测评估制度: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进行优化整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优化抽检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制度,提高抽检针对性和有效性。
完善追溯体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全程可追溯。
(五)完善法律责任体系
按违法类型设定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
强化处罚到人:对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处罚企业,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完善惩罚性赔偿:完善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社会各界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对食材配送企业的影响:
主体责任更严:食材配送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智慧监管升级:企业需要在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加工过程实时公开,对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追溯体系完善: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材配送企业需要完善从采购到配送的全链条追溯,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违法成本提高: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强化处罚到人,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需要更加重视食品安全管理。
新业态纳入监管:网络食品经营、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纳入法律调整范围,食材配送企业开展线上业务需要遵守新的监管要求。
菜管家将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法修订进展,积极落实修订草案中的各项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完善追溯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材。
食品安全法修订推动监管模式升级: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人海战术"向"智慧监管"转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从"单一部门监管"向"社会共治"转变。修订草案中的智慧监管要求,将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关键环节监控全覆盖,加工过程实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智慧监管具体要求:
监控设备全覆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包括原料入库、加工制作、成品储存、餐具清洗消毒等环节。
视频接入监管系统: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监管部门可实时查看企业加工过程。
餐饮加工过程公开: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消费者可通过网络查看后厨情况。
数据共享与分析: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监控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实现精准监管。
对食材配送企业的监管要求:
加工车间监控:食材配送企业的分拣、加工、包装车间需要安装监控设备,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
冷链运输监控:冷藏冷冻食材运输过程需要安装温湿度监控设备,确保全程冷链温控,数据可追溯。
食材溯源公开:推动食材溯源信息公开,消费者可查询食材来源、检验检测、配送等信息。
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地秋季食品安全监管持续加强: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秋季开学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度。
网络食品经营监管:针对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各地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查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秋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蔬菜、水果、畜禽产品等抽检力度,严查禁限用农药兽药使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餐饮具消毒监管:各地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严查消毒不达标、虚假标注等问题,保障餐饮具卫生安全。
食品添加剂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实施:
自2026年2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等农产品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
合格证制度实施成效:
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承诺达标合格证成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重要凭证,推动产销衔接。
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合格证制度夯实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控。
农产品质量提升:合格证制度实施以来,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追溯体系完善:合格证制度与追溯体系相结合,实现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菜管家监管合规措施:
智慧监管对接:积极对接监管部门智慧监管系统,在分拣、加工、包装等关键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加工过程实时公开。
合格证查验:严格查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无合格证的农产品不得入库,确保食材来源合规。
追溯体系完善:完善从采购到配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实现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人员培训加强: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一)生猪价格:止跌企稳,10月12日基准价10.23元/公斤
10月12日,生意社生猪基准价为10.23元/公斤,与本月初(10.20元/公斤)相比上涨0.29%。猪价在经历国庆假期后的持续下跌后,本周出现止跌企稳迹象,部分地区猪价小幅反弹。
猪价走势分析:
节后消费回落:国庆假期结束后,猪肉消费需求回落,市场供应充足,猪价承压下行。
供给偏高压制肉价:当前生猪供给偏高,市场出栏量较大,压制猪肉价格上涨空间。
腌腊备货预期:随着气温下降,南方腌腊备货即将启动,市场关注腌腊需求能否拉动猪肉反弹。
养殖亏损持续:当前猪价仍处于较低水平,养殖户持续亏损,部分养殖户出现压栏惜售情绪。
政策调控预期: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密切关注猪价走势,必要时将启动猪肉收储,稳定猪价。
后市展望:短期内猪价仍将维持弱势震荡,大幅上涨可能性不大。随着四季度腌腊备货启动和气温下降,猪肉消费需求有望逐步回升,猪价可能在10月下旬至11月出现阶段性反弹。但供给偏紧格局未改,猪价上涨空间有限。
对食材配送企业的影响:猪价低位运行有利于降低食材采购成本,但需关注猪价波动风险,合理安排猪肉采购计划,做好价格波动应对。菜管家将密切关注猪价走势,优化采购策略,为客户提供价格合理、品质优良的猪肉产品。
(二)秋粮收获:全国秋粮收获过半,秋冬种陆续展开
"寒露"已至,全国秋收进入高峰。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显示,目前我国秋粮收获过半,秋冬种陆续展开。
各区域收获进度:
西南地区:收获七成半,进度最快。
长江中下游地区:收获过五成。
黄淮海地区:收获过六成,玉米收获加快推进。
西北地区:收获五成半。
东北地区:收获三成半,大豆、水稻陆续进入收获期。
主要作物收获情况:
玉米:黄淮海地区玉米收获加快,山东玉米收获已超过九成,关中平原1000多万亩玉米进入大规模收获期。东北玉米收获陆续展开。
水稻:长江中下游地区中稻收获接近尾声,晚稻陆续成熟。东北水稻进入收获高峰期,吉林榆树90万亩水稻机收占比达90%。
大豆:东北大豆主产区开始集中收获,黑龙江北安市10万多亩大豆已开始收获,当地扩种耐旱早熟高产品种"黑科71",挖掘大豆增产潜力。
秋冬种:冬小麦陆续开始播种,冬油菜已播一成多,各地抢抓农时开展秋冬种工作。
秋粮收购准备就绪: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粮库仓容、收购资金、人员、器材等已准备到位。预计今年秋粮旺季收购量在3.5亿吨左右。秋粮旺季收购一般从9月下旬开始至次年4月底结束。
收购工作目标:
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不能出现农民"卖粮难",保护好农民利益。
推动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防止粮价大起大落,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严把粮食收购质量关,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对食材配送企业的影响:秋粮丰收为粮食供应提供坚实保障,粮油价格有望保持稳定。食材配送企业可利用秋粮上市窗口期,合理储备粮油产品,降低采购成本。菜管家将密切关注秋粮收获和收购情况,优化粮油采购计划,确保粮油产品供应稳定、价格合理。
(三)蔬菜价格:环比下跌,同比降幅明显
商务部数据显示,10月份第1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批发市场周均价每公斤4.51元,环比跌3.0%,同比低10.3%。分品种看,21种蔬菜价格下跌,2种持平,5种上涨。
价格跌幅较大的品种:
黄瓜:环比跌14.5%,跌幅最大。
菠菜:环比跌11.3%。
生菜:环比跌9.8%。
平菇:环比跌9.4%。
油菜:环比下跌明显。
西葫芦:环比下跌明显。
各地蔬菜价格行情(10月12日):
山西临汾尧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西葫芦2.00元/公斤、南瓜2.20元/公斤、冬瓜1.20元/公斤、豆角5.80元/公斤、鸡蛋8.80元/公斤、白萝卜1.20元/公斤、洋白菜1.20元/公斤。
江苏苏浙皖边界市场:大白菜3.00元/公斤、富士苹果16.00元/公斤、鸭梨8.00元/公斤、巨峰葡萄16.00元/公斤、白条鸡16.00元/公斤、洋白菜6.00元/公斤。
江苏宜兴瑞德蔬菜果品批发市场:菜花5.00元/公斤、西红柿5.00元/公斤、青椒7.00元/公斤、茄子7.50元/公斤、黄瓜5.00元/公斤。
阜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大白菜1.80元/公斤。
江苏省:10月份第1周蔬菜平均批发价为4.38元/公斤,环比下跌5.6%,重点监测的7大类30种蔬菜呈"4涨1平25跌"态势。
蔬菜价格下跌原因:
秋季蔬菜集中上市:进入10月,秋季蔬菜进入集中上市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回落。
天气条件有利:近期全国大部分地区天气晴好,有利于蔬菜生长和采收,蔬菜产量增加。
节后需求回落:国庆假期结束后,蔬菜消费需求回落,市场供需关系改善。
北方露天蔬菜退市:北方露天蔬菜陆续退市,设施蔬菜和南菜北运逐步接替,短期供应充足。
后市展望:随着秋季蔬菜集中上市,短期内蔬菜价格仍将维持低位运行。但进入10月中下旬后,北方露天蔬菜陆续退市,设施蔬菜和南菜北运成本较高,部分品种价格可能出现季节性上涨。预计10月份蔬菜价格总体将保持平稳运行,大幅波动可能性不大。
对食材配送企业的影响:蔬菜价格低位运行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但需关注季节性价格波动,合理安排蔬菜采购计划。菜管家将密切关注蔬菜价格走势,优化采购策略,为客户提供新鲜、优质、价格合理的蔬菜产品。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施行、2015年较大幅度修订之后的一次大规模系统性修订。本次修订不仅是对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对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监管模式、责任体系的全面升级,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智慧监管"新阶段。
(一)修订背景:新形势新问题呼唤法律升级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食品安全领域面临新形势新问题:
新业态不断涌现:网络零售、网络订餐、直播电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这些新业态下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现有法律难以完全覆盖。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突出:校园食品安全关系亿万学生健康,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需要从法律层面强化监管。
智慧监管需求迫切:传统"人海战术"监管模式难以适应食品产业快速发展需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成为必然趋势。
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需要从法律层面强制要求。
食用农产品全链条管控不足: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链条长、环节多,现有法律对全链条过程管控不够完善。
202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时指出,尽快启动食品安全法全面修订工作。本次修订正是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积极回应。
(二)五大修订亮点: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新体系
亮点一:主体责任从"软要求"到"硬约束"
修订草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食品安全员从"可以配"调整为"必须配",这是主体责任落实的重大突破。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制度,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设立邮政快递企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制度,防范寄递渠道食品安全风险。规范委托生产行为,明确委托方、受托方资质条件。
亮点二:重点领域监管从"分散"到"专节"
修订草案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探索形成的有效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增设"网络食品经营"专节,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等各方主体责任,首次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纳入法律调整范围。明确跨境电商企业承担跨境电商进口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婴幼儿辅食、保健食品有更严谨的监管安排,给"一老一小"的饮食安全以更贴心的守护。
亮点三:监管模式从"人海战术"到"智慧监管"
修订草案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应用,这是本次修订最具时代特征的内容。明确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经营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并将实时监控视频信息接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这意味着"明厨亮灶"将升级为"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都可以实时查看后厨情况。智慧监管将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实现从"事后处罚"到"事前预防"的转变。
亮点四:制度体系从"单一"到"系统"
修订草案优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制度,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这些制度优化将形成系统完备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将实现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可追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快速定位源头、控制风险。
亮点五:法律责任从"宽松"到"严厉"
修订草案按违法类型设定法律责任,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强化处罚到人,对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处罚企业,还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的法律责任将形成有力震慑,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对食材配送企业的深远影响
食品安全法修订将对食材配送企业产生深远影响,企业需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1. 人员配备必须到位
食材配送企业必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这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律强制要求。企业需要尽快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2. 智慧监管必须对接
企业需要在分拣、加工、包装等关键风险环节安装监控设备,接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这对企业信息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需要投入资金建设监控系统,对接监管平台。同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需要以视频形式向社会实时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3. 追溯体系必须完善
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将逐步建立,食材配送企业需要完善从采购到配送的全链条追溯,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企业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食材采购、检验、储存、加工、配送等环节信息全程记录。
4. 主体责任必须落实
修订草案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职责,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将面临严厉处罚,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5. 新业态必须合规
如果食材配送企业开展网络销售、直播带货等业务,需要遵守"网络食品经营"专节的各项规定,实行分级备案管理,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确保新业态合规经营。
(四)菜管家的应对策略
面对食品安全法修订带来的新要求,菜管家将积极应对,提前布局:
完善组织架构:按照修订草案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培训考核,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建设智慧监管系统:在分拣、加工、包装等关键环节安装监控设备,对接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加工过程实时公开,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完善追溯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从采购到配送的全链条追溯体系,实现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合规管理:组织员工学习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关注立法进程: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法修订进程,及时调整企业管理制度和经营策略,确保企业始终合规经营。
食品安全法大修是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里程碑事件,将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菜管家将以此次法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完善追溯体系,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材,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10日至11月10日。修订草案包括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推动智慧监管、优化管理制度、完善法律责任五个方面。
全国秋粮收获过半:农业农村部最新农情调度显示,目前我国秋粮收获过半,西南收获七成半,长江中下游过五成,黄淮海过六成,西北五成半,东北三成半。冬小麦陆续开始播种,冬油菜已播一成多。
10月12日生猪基准价10.23元/公斤:生意社数据显示,10月12日生猪基准价为10.23元/公斤,与本月初相比上涨0.29%,猪价止跌企稳。节后消费回落供应充足,猪肉价格弱势震荡,腌腊备货能否拉动猪肉反弹受关注。
蔬菜价格环比下跌3.0%:商务部数据显示,10月份第1周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批发市场周均价每公斤4.51元,环比跌3.0%,同比低10.3%。黄瓜、菠菜、生菜等品种跌幅居前。
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启动: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联合实施农业品牌保护专项行动,围绕品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打击涉农商标专利领域违法行为等四大重点任务展开,行动时间为2026年10月至2027年9月。
江苏蔬菜批发价环比跌5.6%:江苏省10月份第1周蔬菜平均批发价为4.38元/公斤,环比下跌5.6%,重点监测的7大类30种蔬菜呈"4涨1平25跌"态势,黄瓜、南瓜、青椒、圆白菜、韭菜跌幅居前。
秋粮收购准备就绪: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表示,秋粮收购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粮库仓容、收购资金、人员、器材等已准备到位。预计今年秋粮旺季收购量在3.5亿吨左右,收购从9月下旬开始至次年4月底结束。
信息来源: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民网、央视网、中国政府网、新浪财经、生意社、猪好多网、证券之星等公开渠道。本文由菜管家农产品有限公司资讯组整理,仅供行业交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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